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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司法亲子鉴定:法院有权要求确认血缘关系吗?

发表时间:2025-03-03 17:43

苏州司法亲子鉴定:法院有权要求确认血缘关系吗?

生活中,许多苏州家庭在面临抚养权纠纷、遗产继承或户籍登记等问题时,都可能遇到法院要求提供亲子关系证明的情况。

比如离婚诉讼中男方质疑孩子非亲生,或老人过世后亲属争夺遗产需确认血缘,这时候法院确实有权要求当事人配合做司法亲子鉴定。

法律明确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73条,当父母或子女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合理证据时,可向法院申请鉴定。

如果被要求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,法院可依法推定亲子关系不存在。

2023年苏州某继承纠纷案中,法院就因当事人多次拒绝鉴定,判决其丧失遗产继承权。

但法院不会随意启动鉴定程序,必须满足三个条件:

1、申请人已提供亲子关系存疑的初步证据(如出生时间矛盾、外貌差异大等)。

2、鉴定是解决纠纷的必要手段。

3、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不受损害。

特别要注意:若涉及婚姻家事案件,法院会优先考虑儿童利益。

例如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曾驳回一起离婚后男方提出的鉴定申请,因孩子处于中考关键期,强制鉴定可能造成心理创伤。

遇到法院鉴定要求时,建议通过正规机构办理。

苏州司法亲子鉴定需携带身份证件到司法局备案的实验室采样,全程录像留痕,出具的报告盖有司法鉴定专用章,可直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。

这项规定既维护了法律公正性,也防止了滥用鉴定权的情况。

当事人若对鉴定要求存疑,可及时咨询律师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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